| 发布日期: 2023-05-22 16:5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邮 箱:zjgxukk@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苏州嘉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拆解报废汽车扩建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海坝路沿江大厦 |
苏州嘉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海坝路沿江大厦,利用原租用场地新增建筑面积2543.64平方米,新增相应设备,主要从事拆解报废汽车,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年拆解报废汽车60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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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芯除尘(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8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制冷剂收集过程、废油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8米高的排气筒(2#)排放,报废汽车拆解粉尘经2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苏州嘉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