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B0467276/202305-00038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颍上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颍上县郑氏米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大米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成日期: | 2023-05-12 10:15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10:15 |
颍上县郑氏米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颍上县郑氏米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大米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稿)》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安徽峰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所列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半岗镇工业区(东经116°12'27.662 ,北纬32°30'43.928 ),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经颍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颍经信技改〔2022〕42号),选址经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为允许建设区,符合产业政策及半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8500㎡,其中改扩建生产车间、大小不等储粮仓及办公用房为6000㎡(其中生产车间及储粮仓为5200㎡,办公用房为800㎡);购置滚筒精选机、平面回转清理筛、吸式比重去石机、全自动砻谷机、重力谷糙分离机、卧式单辊米机、单辊抛光机、色选机、螺杆空压机、振动筛、重力谷糙筛、低温米机、提升机、永磁变频空压机等机器设备,配套辅助建设道路硬化及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报批稿)》中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 强化厂区建筑的封闭措施和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稻谷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三套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4.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减少摩擦噪声产生。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4类标准。
5. 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杂质铁、草棒和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筛选杂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 加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报批稿)》环境风险分析,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防治措施,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控制在你单位许可排放量以内,烟(粉)尘排放量不大于2.223吨/年。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如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它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营。
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 12日
抄送:颍上县半岗镇人民政府,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