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回收加工处理5000吨聚氯乙烯阻燃材料项目环保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皇殿岗村42号
建设内容:滕州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法人代表许光源,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皇殿岗村42号,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收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等聚氯乙烯阻燃材料进行加工处理。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处理聚氯乙烯阻燃材料5000吨。该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建设单位:滕州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05.22-2023.06.19(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许光源
联系电话:176 6192 01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滕州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5000吨聚氯乙烯阻燃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78.6 KB,
附件2:滕州市恒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5000吨聚氯乙烯阻燃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62.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