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3-43825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 生效日期: | 2023-05-22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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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情况公示表
| 批次和编号 | 受理编号及举报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是否整改完成 |
| 第二批21号 | D2JS202203260024南京市江北新区南浦路一号桥(饮水河桥)水体时而黑臭,表面泛有油花。投诉人要求检查是否设有偷排口。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6/9 | 1、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引水河河面与弃流井内油污的清理,收集的油污与吸油棉已作为危险废物于3月28日送至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沿江街道已完成引水河河面与弃流井内油污的清理,收集的油污与吸油棉已作为危险废物于3月28日送至南京福昌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 已完成 |
| 2、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长沙年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已对长沙年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
| 3、河道整治完成后,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做好日常巡查检查。 | 沿江街道已进一步强化河道日常养护管理,做好日常巡查检查 | |||||
| 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督促各级河长履行河长制职责。 | 街道、社区两级河长,均按照河长制要求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 |||||
| 第三批44号 | X2JS202203270003 1.南京市江北新区医药谷星座路85号,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曾投诉多次无果。2.南京市江北新区医药谷加速器四期(华康路),海融、维立志博、鼎泰药研等多家企业先施工后环评。3.江北新区要求医药谷企业自建污水站,当时并未告知相关标准,后又要求按照2019年相关标准进行提标改造,企业认为不合理。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7/30 | 一、针对“异味扰民”问题,督促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1、改进发酵罐顶部吸风罩设计,提高收集效率,5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2、5月14日前拆除7台灌装机。 | 1.生命健康办已督促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5月14日前拆除7台灌装机,现场已无灌装作业; 2.该企业目前已停产,原有项目已搬至其他厂区,已督促该企业在5月30日前拆除部分发酵罐顶部吸风罩和废气管网,断开连接。依据企业发展计划,预计启动发酵车间改造,具体时间还不确定。届时将把现有发酵车间改造为研发车间,现有的发酵罐、吸风罩、管路等废气治理设施将同步进行改造。目前企业已将发酵车间门、控制室门、发酵罐等贴上封条,不再使用。 |
已完成 |
| 二、已对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2022年6月22日已对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完成处罚程序,下达《环境保护执法建议书》;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2022年6月27日已对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月11日完成罚款缴纳,完成处罚程序。 | |||||
|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新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 1.管办于3月30日下发《停工整顿通知书》,责令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新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2. 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26日取得“新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宁新区管审环建〔202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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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 | 管办结合日常工作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生态环境领域宣传工作,定期开展“药谷EHS讲堂”和“小谷说EHS”;面向园区企业和管办内设部门开展了产业准入、项目引入、环保手续及日常管理等环保领域的培训工作;向入园企业提供《企业服务手册》《入驻装修知情书》《企业入驻装修服务卡》,指导企业开展入园后项目建设初期手续办理及现场管理。 | |||||
| 第三批56号 | D2JS202203270001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高新南路铁桥社区,南京市第一中学泰山分校大门前的臭水沟,周围居民生活污水排入该水沟,流入长江。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6/30 | 一、建设管道调排至污水管网,计划于2022年6月底完成。 | 泰山街道已于2022年5月9日完成沿河截流管道设置,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集中调排至高新南路污水管道 | 已完成 |
| 二、对沿河未拆迁的遗留户产生的零散生活污水建设临时收集池,于4月10日前完成,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入河。 | 泰山街道已于4月初完成临时收水井设置。 | |||||
| 三、严格按照河长制管理要求,做好大众河的常态化巡查工作。 | 泰山街道已按照河长制要求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 |||||
| 四、做好沿河周边居民不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等宣传工作。 | 泰山街道已做好沿河周边居民不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等宣传工作。 | |||||
| 第七批80号 | X2JS202203310013南京市六合区兰星安迪苏公司,厂区内从事机械修理,臭味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30 | 一、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化工企业大修期间环境管控方案》要求,做好大修期间的废气管控工作。 |
于2022年5月-2023年4月对企业进行月度环保巡查。企业已制定大修期间环境管控方案。 | 已完成 |
| 二、对企业所在园区按 四不两直 方式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对查证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已于5月23日、6月7日、10月7日、对蓝星安迪苏周边开展VOCs走航监测,未见异常。已于2022年5月5日、6月7日、7月16日、8月10日、9月23日、10月2日、11月21日、12月27日、2023年1月13日、2月20日、3月4日和4月12日开展硫化氢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于2022年5月-2023年4月对企业开展月度大气巡查、中央环保督查问题帮扶检查,未见异常 | |||||
| 三、组织开展一次园区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大气方面的环保法规,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 | 已于2022年4月27日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 | |||||
| 第七批85号 | X2JS202203310012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七村社区门口,菜场空地上经营大排档,晚18点至凌晨,油烟严重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7/30 | 一、6月30日前出台《大厂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疏导实施方案》,从油烟净化、经营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规范辖区各类餐饮单位经营者的行为,针对该小吃烧烤夜市疏导点将施行准入制。 二、根据方案逐步引导满足要求的摊点经营户进场经营,对不满足要求的流动摊点聚集占道经营行为从严查处。 三、加强对摊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及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 |
一、大厂街道已制定《大厂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疏导实施方案》,并对菜场空地管理方及所有经营户组织召开培训会。 二、现场整治工作已按照方案落实,未有类似扰民现象发生。 三、.大厂街道已加强对周边社区门口菜场空地的日常巡查及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 |
已完成 |
| 第十一批61号 | X2JS202204040011 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圣路22号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F幢15楼,南京智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环评批复,偷排实验室试验用水及含化学污染物废水,实验室危化品未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5/31 | 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查证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已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于5月31日联合新材料科技园对南京智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见异常。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守法经营,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 已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于5月31日联合新区环水局对南京智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见异常。 | |||||
| 三、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加强实验室危化品日常管理,确保安全。 | 加强危化品进出管理,利用建设完成的国家创新社区危化品管理平台实时动态管理企业危化品,严控存量,避免超量储存。6月组织安全专家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10项安全隐患,企业均整改完成,7月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编制《安全隐患服务复查报告》。 | |||||
| 第十三批24号 | D2JS202204060060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和平村丁家山组,油罐运输物流公司,油罐车夜间行驶噪音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30 | 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求周边危险品物流企业签订承诺书,夜间12点后不再上路,目前已完成企业承诺书签订工作。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分时段禁行,夜里12时之后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上路,减少重载车辆的动力噪声。 | 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已要求周边危险品物流企业签订承诺书,并于4月11号前完成所有企业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并告知企业夜里12时之后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上路,减少重载车辆的动力噪声。 二、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已在湛水路沿线增设禁鸣、限速标志。 三、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在丁家山组周边临近道路湛水路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四、大厂街道已加强湛水路沿线环境管理,定期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加大人员巡查力度,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对丁家山组周边居民进行了相关解释,期间未发现类似扰民现象发生。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湛水路沿线增设禁鸣、限速标志,减少汽车鸣笛噪声、轮胎摩擦路面噪声。 | ||||||
| 三、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管理,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 ||||||
| 四、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加强对湛水路沿线环境管理,定期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加大人员巡查力度,进一步做好湛水路沿线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重视群众感受。 | ||||||
| 第十四批62号 | D2JS202204070036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宁六路565-1号南京镇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55号江苏茂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29号南京捷利化工有限公司,均无环评,夜间22点后破碎石子,扬尘、机器噪音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9/30 | 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南京育德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百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捷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单位未批先建、捷龙公司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3家单位在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 | 已对南京育德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百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捷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单位未批先建、捷龙公司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局案审会集体讨论,目前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家企业均已上缴罚款并处于停产状态。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要求捷龙公司立即对未覆盖物料进行覆盖,目前已完成。 | 4月9日前已督促企业完成覆盖,并开展常态化覆盖工作 | |||||
| 三、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督促南京育德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百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捷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现场物料做好覆盖。长芦街道做好日常巡查,确保现场落实停产及物料覆盖。 | 三家企业均已按要求停产,现场物料已覆盖,街道日常开展巡查确保企业停产且物料覆盖。 | |||||
| 第十六批66号 | D2JS202204090045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化工园地铁站旁,方水路附近,刮南风时晚19点至次日凌晨散发异味,多数类似死鱼死虾的腥臭味,影响六合区龙池街道保利合悦小区居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3/3/31 | 一、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不少于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新材料科技园制定了36项废气治理工程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按要求开展验收,剩余无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已进行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 已完成1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中期评估和验收专家评审。 | |||||
| 三、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监测,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 已于2022年5月13日、6月24日、7月9日、9月26日、10月18日、11月24日、12月18日、2023年1月26日、2月26日、3月5日、4月22日对园区边界、敏感点(保利合悦周边)开展VOCs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已于2022年5月5日、6月7日、7月16日、8月10日、9月23日、10月2日、11月21日、12月27日、2023年1月13日、2月20日、3月4日和4月12日开展硫化氢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于2022年8月、9月、10月和11月和2023年2月开展了执法监测。 | |||||
| 四、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已于2022年4月27日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 | |||||
| 第十七批83号 | D2JS202204100008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大华社区公园,每年清明节、冬至、春节,焚烧纸钱导致烟尘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30 | 一、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在关键时间(清明节、冬至、春节及有去世人员等节点)红白理事会工作人员加强劝导力度。 | 泰山街道大华社区在关键时间(清明节、冬至、春节及有去世人员等节点)建立专人值班制度,劝导居民文明祭扫。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告示、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新风尚,提倡市民通过网上祭扫、代祭扫寄托哀思。 | 泰山街道大华社区已做好宣传,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劝导居民文明祭扫。 | |||||
|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合理布点,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到来前合理选择一些远离居民、空旷地带的点位提前设置一些火盆,以疏导市民需求。 | 泰山街道大华社区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到来前已合理选择一些远离居民、空旷地带的点位提前设置一些火盆,以疏导市民需求。 | |||||
| 第十八批30号 | D2JS202204110065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浦园北路7号117商铺海鲜烧烤店,油烟扰民,店门口油污遍地。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30 | 一、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火焰小滋烤吧餐饮店做好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维护和台账记录,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 | 泰山街道已督促火焰小滋烤吧餐饮店做好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维护和台账记录,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 二、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对地面油污进行清理,并督促火焰小滋烤吧餐饮店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要求,落实市容环境相关规定。 | 泰山街道已对地面油污进行清理,并督促火焰小滋烤吧餐饮店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要求,落实市容环境相关规定。 | |||||
|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落实常态化巡查管理,扩大对该区域企业、商户、居民的宣传覆盖,加强对沿街商户的“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执法巡查,杜绝倚门设摊,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 泰山街道已落实常态化巡查管理,并对沿街商户做好宣传督促,确保做好“门前三包”,杜绝倚门设摊。 | |||||
| 第十九批15号 | D2JS202204120064 南京市六合区化工园区欧德油储(南京)有限责任公司(黄天荡路22号),“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于2021年3月3日提交环评报告,2021年3月5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生效,举报人质疑为何该项目在长江保护法出台生效后仍可获批,认为该项目会危害生态环境。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6/30 | 一、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欧德油储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投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液氨管道安全运行。 | 一、经整改,欧德油储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投运,于2022年10月通过“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于2022年1月完成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并于2021年10月与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管廊租赁协议》,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管廊安保协议》。欧德油储公司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安装在线泄漏监测系统,完成管线探伤检测,在部分河段增设管道夹套管,切实降低环境风险,设专人专机实时监控泄漏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增加液氨管道巡视频次。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自2022年5月起逐月对欧德油储公司进行企业环保巡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液氨管道安全运行。 二、经整改,欧德油储公司已开展多轮关于长江保护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督促员工牢固树立长江大保护理念,同时也向社会宣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欧德油储公司牢固树立长江大保护理念,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与宣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回应群众关切。 | ||||||
| 第二十一批59号 | D2JS202204140038 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化工园夜间酸臭异味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3/3/31 | 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新材料科技园制定了36项废气治理工程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按要求开展验收,剩余无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已进行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 已完成1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中期评估和验收专家评审。 | |||||
|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 已于2022年5月11日、6月10日、7月2日、8月16日、9月24日、10月22日、11月26日、12月4日、2023年1月16日、2月18日、3月27日、4月20日对敏感点(葛塘街道)开展VOCs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已于2022年5月5日、6月7日、7月16日、8月10日、9月23日、10月2日、11月21日、12月27日、2023年1月13日、2月20日、3月4日和4月12日开展硫化氢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于2022年8月、9月、10月和11月和2023年2月开展了执法监测。 | |||||
| 四、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已于2022年4月27日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 | |||||
| 第二十二批13号 | D2JS202204150069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金泉泰来苑小区内,上百棵树木中上部全部被砍掉,只留下秃树干,破坏小区生态环境。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12/31 | 一、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巡查,联合南京大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确认树木损毁程度,完善相关证据,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后续严格执法,杜绝此类情形再发生。 | 泰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2年9月8日会同南京大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被修剪树木进行二次勘验,现场共发现5棵被修剪树木死亡,分别为小区30栋南侧3棵,12栋北侧1棵,67栋东侧1棵,其余树木生长态势良好。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9月8日对金百丰物业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2年10月14日,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照《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应用指导意见》,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70520元。金百丰物业已于2022年11月7日缴纳罚款。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金百丰物业守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 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物管)、沧波门社区督促金百丰物业守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 |||||
| 三、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业委会充分发挥畅通民意的桥梁纽带作用,尤其涉及绿化、物业管理等民生事项,将充分听取民意,积极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再推进。 | 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物管)、沧波门社区督促业委会充分发挥,畅通民意的桥梁纽带作用,尤其涉及绿化、物业管理等民生事项,将充分听取民意,积极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再推进。 | |||||
| 第二十二批46号 | D2JS202204150044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海润枫景家园21栋4单元,朝南的草坪上堆放大量废弃自行车和碎石,毁坏草坪计划建设停车位,要求恢复绿化,清理垃圾。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5/30 | 一、立行立改,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对空地堆放的小区破损路牙及停放的遭遗弃的自行车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 | 沿江街道已督促物业公司对空地上堆放的碎石及废弃自行车进行清理,同时物管办已督促物业单位做好长效管理。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在4月30日前完成对空地处的绿化草地的补植。 | 沿江街道已督促物业公司在4月30日前完成对空地损坏的草地进行补植。 | |||||
| 三、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做好海润枫景家园小区绿地管养工作。 | 沿江街道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并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海润枫景家园小区绿地管养工作。 | |||||
| 第二十二批64号 | D2JS202204150029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桥北村1、2组,拆迁空地内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20 | 一、立行立改,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对场地内建筑垃圾和裸露土方进行全面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 立行立改,泰山街道桥北社区已完成场地内建筑垃圾和裸土的覆盖。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发生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 泰山街道桥北社区已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偷倒行为 | |||||
| 第二十三批75号 | X2JS202204160027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山水云房小区,紧邻林浦铁路,车流量较大,夜间长时间鸣笛,噪音严重扰民;点将台路山水云房段,绿化缺失,垃圾遍地,扬尘污染严重。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7/31 | 一、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加强与山水云房小区居民的沟通和交流,加强宣传教育,劝阻行人穿越铁路,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 | 泰山街道锦城社区常态化巡查铁路沿线,对居民做好解释和宣传教育,劝阻行人穿越铁路,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 | 已完成 |
| 二、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对点将台路垃圾、落叶、毛絮进行清理。 | 泰山街道锦城社区已完成对道路垃圾、落叶、毛絮的清理。 | |||||
|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杂草地裸土进行覆盖,督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在5月20日前对点将台路新改造的树池内裸土进行覆绿,完成杂草地的硬质化改造。 | 已完成裸土覆盖,泰山街道城管办(规建)已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整治,道路破损修补及停车位改造7月中旬已完成。 | |||||
| 四、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现有绿化养护,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加强巡查,及时劝止乱扔垃圾等行为,同时根据现场车流实际情况,结合整治工程进度,加强日常道路保洁力度。 | 已做好常态化保洁,泰山街道锦城社区已加强巡查,及时劝止乱扔垃圾等行为。 | |||||
| 第二十四批97号 | D2JS202204170012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丁家山140号,周边化工园区废气严重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3/3/31 | 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新材料科技园制定了36项废气治理工程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按要求开展验收,剩余无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已进行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 已完成1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中期评估和验收专家评审 | |||||
|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 已于5月26日、5月31日、6月23日、7月25日、9月25日、10月19日、11月26日、12月7日、2023年2月13日、3月24日、4月1日对园区边界、丁家山周边及扬子边界开展VOCs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已于2022年5月5日、6月7日、7月16日、8月10日、9月23日、10月2日、11月21日、12月27日、2023年1月13日、2月20日、3月4日和4月12日开展硫化氢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于2022年8月、9月、10月和11月和2023年2月开展了执法监测。 | |||||
| 四、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已于2022年4月27日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 | |||||
| 第二十六批54号 | D2JS202204190056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来苑小区,小区南门口、16-18幢楼之间,污水管网流出黑臭污水。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30 | 一、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已对泰来巷废弃的污水管道实施封堵并对上游在用的破损污水管道进行修复,避免污水漫溢。 | 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环水)已完成泰来巷废弃污水管道实施封堵,并对破损污水管道进行修复。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责令金百丰物业对泰来苑小区16-18幢之间道路积水清理打扫,并增设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排水设施增设工作。 | 金百丰物业公司已对泰来苑小区16-18幢之间道路积水清理打扫,并增设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 |||||
|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泰来苑业委会、金百丰物业做好小区公共设施的排查、修缮和管养工作。 | 泰山街道街道城管办(物管)、沧波门社区持续督促泰来苑业委会、金百丰物业做好小区公共设施的排查、修缮和管养工作。 | |||||
| 第二十九批91号 | D2JS202204220022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滨江村大刘云组村,化工园排放有毒有害刺鼻废气,附近防护林虫子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3年3月底 | 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新材料科技园制定了36项废气治理工程项目,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按要求开展验收,剩余无需组织专家验收的项目均已进行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 已完成1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中期评估和验收专家评审。 | |||||
|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监测,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 已于4月23日、5月26日、6月29日、7月23日、8月13日、9月24日、10月11日、10月22日、12月17日、2023年1月21、2月13日、3月23、4月2日对园区边界开展VOCs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已于2022年5月5日、6月7日、7月16日、8月10日、9月23日、10月2日、11月21日、12月27日、2023年1月13日、2月20日、3月4日和4月12日开展硫化氢走航,走航未发现明显异常。于2022年8月、9月、10月和11月和2023年2月开展了执法监测。 | |||||
| 四、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定期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已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已于2022年4月27日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 | |||||
| 五、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将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力度和频次,如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将积极进行防治。 | 滨江村附近加设有害生物监测点,每周巡查一次,如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将积极进行防治。 | |||||
| 第三十批18号 | D2JS20220423009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2006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公示承认部分属实,说明该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停止建设;2、“该项目行业类别为57,管道运输业,根据2021年4月14日工信部部长信箱回复,该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管理范畴,不违反《长江保护法》中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规定”,2018年2月26日实施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明文规定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当符合该要求;3、项目危险性大,且在长江大保护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6/30 | 一、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欧德油储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安评要求建设投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液氨管道安全运行。 | 一、经整改,欧德油储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投运,于2022年10月通过“欧德油储液氨管道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于2022年1月完成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并于2021年10月与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管廊租赁协议》,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管廊安保协议》。欧德油储公司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安装在线泄漏监测系统,完成管线探伤检测,在部分河段增设管道夹套管,切实降低环境风险,设专人专机实时监控泄漏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增加液氨管道巡视频次。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自2022年5月起逐月对欧德油储公司进行企业环保巡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液氨管道安全运行。 二、经整改,欧德油储公司已开展多轮关于长江保护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督促员工牢固树立长江大保护理念,同时也向社会宣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 三、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指导欧德油储公司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项目应急防控能力。欧德油储已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备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进行液氨长输管道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外管廊)大型综合演练,此次应急演练提供了一次实战模拟,所有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督促欧德油储公司牢固树立长江大保护理念,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与宣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回应群众关切。 | ||||||
| 三、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指导欧德油储公司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项目应急防控能力。 | ||||||
| 第三十一批5号 | D2JS202204240098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文承苑1栋,电梯运行噪音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8/31 | 一、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在5月1前对文承苑1栋2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导轨进行润滑,减少电梯运行时轿厢与导轨之间的摩擦噪音。 | 2022年4月29日,物业公司已安排南京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对1栋2台电梯进行维保,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导轨进行了润滑。 | 已完成 |
| 二、重视群众诉求,已与小区业主进行协商将由专业检测公司对业主房间内噪声情况进行检测,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沟通工作。 | 2022年4月26日夜间,葛塘街道安排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对文承苑1栋1单元701室书房内噪声进行检测。22:11~22:31时段内检测情况如下:Leq为25.7dB(A)、Lmax为42.7dB(A);22:40~22:45时段内检测情况如下:Leq为26.8dB(A)、Lmax为42.3dB(A)。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2 的1类B类房间排放限值和4.2.2条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的标准,本次监测时段内1栋1单元701室书房内点位的社会噪声符合对应参考标准限值要求。6月21日街道、物业、业主三方进行面谈,就检测结果做进一步沟通解释。根据业主要求,街道于6月24日进行一次噪声复测。21:09~21.14时段内Leq为31.1dB(A),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2 的1类B类房间排放限值,本次监测时段内1栋1单元701室书房内点位的社会噪声符合对应参考标准限值要求。7月27日街道、物业、业主三方面谈,已将检测结果告知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
| 三、加强长效管理,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按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 | 葛塘街道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按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2台电梯共维保54次。 | |||||
| 第三十一批61号 | D2JS202204240065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明发滨江新城二期,小区公共绿化被破坏用于建设停车位,多处停车位至今未整改。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12/31 | 一、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指导,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征集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确定是保留车位还是恢复绿地,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 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物管)、明发社区已征询业主意见,结果为保留车位,并予以公示。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根据征求意见结果,督促紫竹物业公司做好车位后续处置工作。 | 根据业主保留车位的意见,泰山街道督促物业做好车位管理工作。 | |||||
|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紫竹物业公司依法公示公开小区公共收益,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 紫竹物业公司于7月8日在小区公告栏公开小区公共收益,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物管)、明发社区持续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 |||||
| 第三十一批98号 | D2JS202204240036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长江大桥下明发城市公园,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明发110千伏变电站,选址不合理,影响周边居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4/30 | 一、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立即责令装修施工方对建筑材料进行覆盖,督促施工方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 泰山街道办事处已对现场建筑材料覆盖,泰山街道明发社区持续加强巡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 已完成 |
| 二、立行立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清理散落的建筑垃圾,加强巡查管理,防止场地发生建筑垃圾偷倒行为。 | 目前暂无堆放的建筑垃圾,泰山街道明发社区持续加强巡查,防止空地偷倒垃圾。 | |||||
| 三、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居民对明发110千伏变电站规划、选址的疑问解答。 | 如有居民反映变电站建设问题,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规建)及明发社区将配合新区规资局做好变电站规划选址的解释工作。 | |||||
| 第三十二批93号 | X2JS202204250018 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福童茶场内的福童山庄饭店,油烟扰民。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5/7 | 一、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督促福童山庄餐饮项目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1)杜绝油烟直排;(2)增加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由3个月1次改为每月1次;(3)做好清洗台账的记录及保存。 |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督促福童山庄餐饮项目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已做到:(1)杜绝油烟直排;(2)增加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由3个月1次改为每月1次;(3)做好清洗台账的记录及保存。 | 已完成 |
| 二、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福童山庄餐饮项目在5月31日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联网,全方位监控油烟排放情况。 |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福童山庄餐饮项目已在5月7日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联网,全方位监控油烟排放情况。 | |||||
| 三、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对福童山庄餐饮项目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已对福童山庄餐饮项目加强巡查。 | |||||
| 第三十三批50号 | X2JS202204280018 南京市江北新区北玉带区西坝码头公司后的一处非法沙石料堆场,从事沙石料及混凝土搅拌,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 2022/6/30 | 一、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联合长芦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督促沙石堆场尽快拆除、清运遗留的生产设备,并及时清运堆放的沙石料,计划于5月30日前完成。 | 立行立改,已完成堆场内设备拆除及黄沙、石子等物料清运。 | 已完成 |
| 二、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长芦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确保砂石堆场在设备拆除、物料清运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 已开展巡查管理,并进行洒水降尘。 | |||||
| 三、在砂石堆场完成设备拆除和物料清运后,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对沙石堆场区域地块封闭围挡并进行覆绿,计划于6月30日前完成。 | 现场清运完成后原堆场四周建设封闭围挡,播撒草籽进行覆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