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市环秀审〔2023)3号 关于《稳健(桂林)乳胶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2亿副TPU覆层医用手套、自动化提升及节 能减排建设项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稳健(桂林)乳胶用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年产2亿副TPU覆层医用手套、自动化 提升及节能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 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备案代码:2208-450302-07-01-586653,建设地点 位于桂林市秀峰区巫山路6号(东经110度15分27.52478 秒,北纬25度17分31.48779秒)稳健(桂林)乳胶用品有 限公司厂区南部,北面为企业现有医用手套高效生产线车间, 东北及东面为厂区污水处理站、避孕套生产线,南面为原乳 胶厂职工小区、老庙山,西面为桂林中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扩建,拟对现有项目采取生产车间密闭设置等“以 新带老”的措施,采取措施后,全厂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 氨、疏化氢排放总量减少,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项目 占地面积31873.65m2,拆除原成品库、原设备部办公楼、球 -1- 场、临时仓库等,新建厂房28736m(1#厂房为医用手套生 产车间,包含配料和6条生产线;2#厂房为中间仓库,包含 包装和密集库;3#厂房为灭菌厂房,采用电子束灭菌;5#智 能设备研发楼;6#产品、材料研发楼)。项目新建高效医用 手套生产线6条,购置安装前硫化设备、后硫化设备、检查 包装设备、仓储灭菌设备,配备相应的水电气风供应设施、 环保设施,项目优化原有生产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并为 后期智能工厂建设打下基础。项目利用电子束灭菌设备对产 品灭菌处理,整个过程在3#厂房灭菌车间进行,该工序涉及 辐射环评内容,需另行报批辐射环评相关手续。项目总投资 20000万元,环保投资97.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9%。 二、对《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意见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 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结合《报告表》的要求, 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场 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 洒水抑尘等,不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 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 -2- 水管网。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 一起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市政管网进入上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建筑工地9个100%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项 目不设锅炉,废气主要为配合剂投料粉尘、乳胶预硫化废气、 乳胶停放废气、浸胶烘干(定型)废气、后硫化废气、少量 的模具清洗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配料区粉尘经集气罩(风 量2000m/h)收集、预硫化罐和乳胶停放罐产生的废气统一 引入1#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除湿+一级活性炭吸附+UⅣ光 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1#) 排放;生产车间密闭设置,浸胶烘干、模具清洗等工序产生 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2#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除湿+活性炭 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1m高排气筒(2#)排放;后硫化 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3#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除 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1m高排气筒(3#)排 放。生产工艺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氨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7623-2011)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硫化 氢、臭气浓度(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投料粉尘)、氯 -3- 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 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23-2011)中表6的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 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限值;氯化氢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的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 集至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引至房顶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 次日6:00)和午间(12:00~14:00)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 建筑施工等活动;采取设置降噪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 并合理布置等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尽量减少噪音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有关规定排放。运营期:采取隔声、选用 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 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施工场地应设临时垃圾桶和垃圾箱,对产生的 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于建筑 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废渣土、废砖头等,可以与施工 -4- 期间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者回填,不能回填部分外送至指 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存放;对于废钢筋、混凝土废渣、废木 料、废砖头、废瓷砖(片)以及一些废弃的包装材料如废水 泥袋、塑料袋、包装纸箱等应统一收集回收再利用,不得随 意丢弃。运营期:废胶皮、不合格品和废包装物,暂存于厂 区北部的废品库内,交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 弃;纯水制备固废、废水预处理系统及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 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关单位清运处理;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 资有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控 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 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制定并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和应急预案,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 污染,并及时向环境监察部门报告。 (六)公众参与 主动做好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 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 单位应按照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 -5- 主验收并公示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将纸质 版验收报告及电子版送我局备案,接受监督。需依法取得排 污许可等相关行业许可的应依法办理。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 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 个中的一项及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 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六、其它事项 项目如应满足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 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健等各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海市出态环境局 必 心秀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