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现对公司氧气、丙烷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比选,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 项目名称:氧气、丙烷采购比选项目。
比选内容:公司日常氧气、丙烷气体采购供应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限额60万元含税每年(大写:陆拾万元整),服务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洪黄大道65号(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内),比选项目内容如下:公司氧气、丙烷采购。
三、资金来源:公司内部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如下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本次邀请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需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1.5具备符合该项目相关资质许可条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邀请活动。
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比选申请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领取邀请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 5月 17日至2023年 5月 1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邀请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邀请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邀请比选。
获取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领取邀请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生产事务部
七、比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及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邀请单位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开户资料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八、 递交邀请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月 24日14: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开选时间、地点:2023年 5月 24日14:30(北京时间),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选,则进行调整,并告知比选申请单位)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洪安镇洪黄大道65号
联 系 人:余浪
联系电话:1760281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