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标的3:机动车2辆
| 项目编号 | GR2023HE100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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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标的3:机动车2辆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1 |
| 挂牌日期 | 2023-05-1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5日,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95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确认勘察地点。 3、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18631666267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5.标的1转让的9辆报废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分别为“河北省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筹建处”、“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管理处”、“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管理处”、“河北省高速公路北三县管理处”,在机构变更过程中均未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现实际所有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6.标的3转让的2辆机动车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11月,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年检及过户手续,年检及交割过程中的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所缴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2%。本次转让涉及标的过户、变更、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