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南龙得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铸造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南龙得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铸造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许昌市禹州市顺店镇姜村
建设单位:河南龙得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13733626369
附件1: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120.3 KB,
附件2: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375.2 KB,
附件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7.5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