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
新余市瑞珍工贸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0 万吨废钢及1.5 万吨废旧橡胶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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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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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新余市瑞珍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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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单位 |
江西省维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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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单位 |
江西柏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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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位置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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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规定,新余市瑞珍工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新余市瑞珍工贸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0 万吨废钢及1.5 万吨废旧橡胶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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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
新余市瑞珍工贸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0万吨废钢及1.5万吨废旧橡胶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监测季报.pdf 新余市瑞珍工贸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30万吨废钢及1.5万吨废旧橡胶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水保验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