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人民医院
车辆报废处置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示(2023年5月)
我院现有一辆救护车(品牌:金杯,已行驶11年,里程数约38万公里)需要进行报废处置。经医院研究决定进行竞卖处置,有救护车报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体户如有意参与。
一、招标主要内容:
序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PJBF-2023-01 |
2 |
项目名称 |
救护车报废处置项目 |
3 |
采购方咨询电话 |
028-88654455 |
4 |
采购书公示/报名时间 |
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 15:00截止 |
5 |
比选采购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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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名,报名资料必须齐全、清晰明了,所有资料须加盖报名单位鲜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0872851@qq.com),请在邮件上备注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及所报产品包号,报名情况通过邮箱回复,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审计部报名联系人:韩老师 审计部报名联系电话:028-88535710 |
6 |
比选时间 (投标报名满3家开标,不足3家会电话通知) |
2023年5月22日14:30开始 |
7 |
比选地点(如有变化,会电话另行通知) |
地点:蒲江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道德讲堂会议室 |
二、报名资质资料要求:
1、填写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附件2)。
2、投标方需提供公司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如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公司法人对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公司法人及业务员的身份证等复印件、具有机动车回收资质的相关证明。
3、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以他人名义或挂靠参与。
4、为防止有公司恶意报价不履约,报名时,公司需缴纳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投标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中标后不履约的情况,医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可以转账形式在谈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须到达医院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形式(蒲江县人民医院);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编号 (标准格式:履约保证金PJBF202301),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否则谈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谈判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如投标后,未中标,医院会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谈判的谈判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投标方须持转账凭证参与招标会。
5、履约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履约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蒲江县人民医院 开户行:建行蒲江支行 账号:5100 1857 4080 5150 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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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按附件3提供模板(含报价单格式)要求制作,准备3份,一起装袋密封。
2.报价单中各项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准确。若投标方未考虑周全或对采购书的误解而造成的少计费用等,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文件于开标当日带到会场即可,不需提前交到报名处。
4.服务承诺:准确阐述投标方对本次采购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
四、采购方式:
现场议价,招标文件为第一次报价,现场可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次比选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报价最高者中标。
五、合同签订:
1、采购结束后,由医院方公布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到审计部、采购办咨询。
2、供货方应在采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到采购方(蒲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合同,否则按自行放弃供货资格处理。
六、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医院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月内完成,处置公司必须把处置后的相关手续,如《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交到医院装备物资部。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处置后一个月内,公司和医院财务按照合同进行付款,多退少补。
八、购销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需承担以下责任:
(一)履约责任
1.医院装备物资部配合中标人,提供报废所需的手续。
2.车辆目前停在我院停车场,中标人负责车辆报废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对车辆报废活动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二)违约责任
1.如未按照医院要求合同要求完成车辆处置,不予以退还保证金。
九、质量保证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蒲江县人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件和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救护车报废处置报价表
救护车报废处置报价表
项目 |
数量 |
报价(元) |
二次报价(现场填) |
备注 |
救护车 |
1台 |
附件2: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
附件2:投标报名文件接收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