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5529933 通讯地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太原市鑫昊源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 |
建设单位 |
太原市鑫昊源建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太原绿佳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装配式预制构件2000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运营后:1、使用全封闭运输车辆,运输道路硬化并安排专人定期洒水清扫,设置洗车平台冲洗车辆以减少扬尘;原料装卸、堆存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顶部设置覆盖全面的喷雾系统进行抑尘;骨料生产受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筛分、物料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仓顶各配置脉冲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焊烟尘净化器;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 2、设备冲洗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青龙镇污水处理厂。 3、不合格品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点处置;石粉、除尘灰外售给建材公司;废钢筋头、废焊条、焊渣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采用密封容器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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