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辆机动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辆机动车建设项目
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城东街道王庭弄村(浙江省东阳市电源厂内)
建设单位: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用浙江省东阳市电源厂闲置厂房进行本项目建设,租用占地面积10309.8平方米。投资了690万元,购置小型机动车预处理设备、精细化拆解设备、大型机动车预处理设备、新能源汽车预处理设备,采用拆除蓄电池、拆除、引爆安全气囊、排空和收集车内液体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年拆解报废车辆10000辆的能力。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6月0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磊磊
联系电话:177057959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专家意见以及签到表.pdf2.9 MB,
附件2:浙江省东阳市捷利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辆机动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docx22.3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