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ZJCQ2023-134 |
|---|---|
| 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湛江市 |
| 挂牌价格 | 17.23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9 |
| 挂牌日期 | 2023-05-1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说明事项-1、标的拆除转让,以废品交接。 2、中标人须在签署资产交割单之日起3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搬运工作,并保证在拆除过程中遵守委托方的有关制度要求,并保证安全操作。 3、标的交割完毕后由中标人负责清运,涉及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委托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委托方有关的标识,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巳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委托方产品。 5、中标人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委托方不按时交付标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报废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及参与竞价者、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报废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二《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竞拍前)向委托方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正常开展网络竞拍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