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废旧物资一批(灯具、灯杆、电缆及套管等),共20项整体转让。
2023-05-10 00:00:00来源: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国有产权
公告信息
| 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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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废旧物资一批(灯具、灯杆、电缆及套管等),共20项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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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ZJCQ2023-134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 标的编号 | ZJCQ2023-134-001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价款形式代码 | 金额 |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挂牌价格 | 17.231600 |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C03 | 价格单位 | 万元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 湛江市 | 挂牌期间 | 19 |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湛江市 | 挂牌日期 | 2023-05-10 00:00:00 | |||||||
| 交易机构名称 |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是否自动延期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转让方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发布媒介 |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转让方代码 | 114408004562475542 | |||||||||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说明事项-1、标的拆除转让,以废品交接。 2、中标人须在签署资产交割单之日起3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搬运工作,并保证在拆除过程中遵守委托方的有关制度要求,并保证安全操作。 3、标的交割完毕后由中标人负责清运,涉及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委托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委托方有关的标识,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巳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委托方产品。 5、中标人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委托方不按时交付标的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报废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及参与竞价者、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报废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二《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竞拍前)向委托方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正常开展网络竞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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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ggzy.zhanjiang.gov.cn:8122/ztb/zb/wjInfo/view.do?wjInfoId=2c95348d87ffaa03018804ca98b903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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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