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贝盛5.2MW建筑一体化智能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珍贝路800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0000 |
| 建设单位 | 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邱小永 |
| 联系人 | 魏民 | 联系电话 | 136****054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678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9-3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利用浙江贝盛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建设建筑一体化智能光伏项目。采用最新BIPV及CSPV技术使光伏系 统与建筑达成完美的融合。另配备基于5G通讯的智能运维系统,最大程度的提升整个智能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该 项目安装面积约40000㎡,光伏装机规模约5.2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 可达520万KWh,25年总发电量约13000万KWh,25年共节约标煤42900吨,节约电费支出约10000万元。项目应遵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贝盛绿能厂区的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太阳能组件清洗废水直接通过收集以后浇灌植物排放至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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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变压器等设备为一般固废物,报废后有生产厂家回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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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邱小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浙江贝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邱小永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30502000000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