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顺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潭下镇龙田机制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顺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潭下镇龙田机制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3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梅州市顺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潭下镇龙田机制砂场建设项目 |
梅州市顺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五华县潭下镇龙田村禾坪尾6号 |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五华县潭下镇龙田村禾坪尾6号,具体坐标为:E115°34′26.433″,N23°52′27.269″; |
(1)废水:废水的产生主要是洗砂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泥渣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污泥产生的清水通过管道进入到沉淀池进行存储,清水循环使用,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厂区定期地面洒水抑尘,此部分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无废水外排。洗车台对进出厂运输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经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用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废气:废气主要产生为原料装卸颗粒物、储存颗粒物、生产线颗粒物、运输车辆扬尘、油烟废气。 矿场石料、废料,运输至项目厂区露天堆场内缓慢卸下,卸料过程会产生粉尘,定时对原料进行喷水保湿,使原料保持一定的湿度,并对装卸时进行重点喷淋、加强厂区内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可以将无组织粉尘控制在堆场内部。项目的物料堆场采用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围挡,对进出车辆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洗,厂区主要干道进行硬底化处理,并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抑尘、加强厂区周边环境绿化等控制措施,达到抑尘作用,可有效减轻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基本灶头数为1个,厨房油烟废气经过抽油烟机(处理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排放。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转及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厂区隔声降噪,并对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强绿化等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泥饼、生活垃圾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