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Szorb装置使用放射性核仪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天津市直辖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16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700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百森 |
| 联系人 | 夏信虎 | 联系电话 | 022****3660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415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0-09-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历史放射源使用活动种类和范围进行调整。 LX-2702,1枚,核素:铯137,活度:1.1E 8 Bq LX-2703,1枚,核素:铯137,活度:1.1E 8 Bq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1、警示标识:在放射性料位计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并使用中文注明“当心电离辐射”料位计周围1米处辐射剂量达到国家标准。2、装置楼梯入库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源安装防护防盗屏蔽箱,并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3、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单位配备与从事的核技术应用相适应的监测仪器,并定期进行检定,保证监测仪器的正常使用;二、安全管理措施:1、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操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再培训;2、操作人员上岗携带个人剂量计和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3、在放射源周边划定一定的警戒区域(标明距离),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非操作人员禁止靠近,警示标识发生破损及时更换。4、放射源的更换工作由专业人员完成,需定期检测同位素周围的剂量率,防止屏蔽层失效等事件对人员和周围环境的照射。5、放射源报废或退役应协议送交放射源生产厂家,不能送交生产厂家的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6、完善放射源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制度、人员培训计划,检测方案等)7、有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立即上报环保、公安、检测等管理部门。8、接收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三、废弃物最终去向:报废的铯137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或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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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王百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王百森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201160000054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