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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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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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
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园区黄竹路5号 |
福建鼎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鼎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 6 万吨锂电池废旧极片资源化循环再生项目位于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园区黄竹路5号,于2023年1月28日通过我局审批(龙环审[2023]16 号)。现拟利用厂区内闲置场地进行扩建,对废旧电池进行梯级利用,生产工艺为:退役动力锂电池包通过入场检查分选出不满足利用条件电池包,直接做退厂处理;可梯级利用的至上而下分为三级,分别为电池模组、电池模块及电池单体;通过手工柔性拆解,依次对三个梯级的单元进行检测,合格的模组、模块及单体电池直接进行回收利用,不合格的模组、模块继续拆解至下一梯级,分选满足回收利用的单元,直至无法回收的电池单体。项目不进行单体电池深度拆解,报废单体电池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项目建设1条退役动力锂电池拆解线、1条PACK线及1条研发试制实验线,还包括测试车间、仓库及其他辅助车间,建成后年综合处理退役动力锂电池2000t/a(7500万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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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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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9(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