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销售放射性同位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凤凰大道18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2000 |
| 建设单位 | 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姚雪 |
| 联系人 | 刘毅 | 联系电话 | 177****78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5-15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 建设内容 销售放射源。放射源销售前贮存于储源库。含放射源设备销售后由公司人员在客户安装处进行调试。 二、销售放射源规模如下: 1、射线装置,II类源,年最大销售量1000枚; 2、射线装置,III类源,年最大销售量1000枚; 储源库具体位置: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凤凰大道18号。(备注:销售放射源并涉及放射源贮存的,或需要在客户处进行含源装置出束调试的应按照销售、使用放射源填写。仅销售放射源不涉及放射源贮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 1、源容器屏蔽:公司销售的放射源在出厂时就已经进行了合理的辐射屏蔽,贮源容器表面的辐射剂量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储源库:新建暂存库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安全措施的要求。3、运输工具:公司已实行专车运输,专人押运,全程使用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进行监护,已配置的放射性同位素专用运输车 2 辆(一备一用)。(备注: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公司实际从事辐射工作的范围填写,仅代理销售放射源,如不涉及放射源贮存、含源设备调试、放射源运输的无需描述以上安全措施、防护用品和运输工具)二、安全管理措施 1、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4、个人剂量检定、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健康档案。 5、1 人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三、废弃物最终去向报废的放射源由有资质的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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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姚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姚雪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20115000001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