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其它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测绘、资产评估、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测绘、资产评估、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9:35 浏览次数:57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5-11 19:35
  • 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测绘、资产评估、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二次)招标 详情介绍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测绘、资产评估、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土地测绘、资产评估、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3WB--GK111)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土地测绘、资产评估、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3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TY2023WB--GK111-1土地测绘、不动产登记业务外包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名称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1

土地测绘服务、不动产登记

集团公司的铁路用地资产处置事项涉及的土地测绘服务、不动产登记服务。

1

国测财字〔2002〕3号及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报价按收费标准表格内容逐项报价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测绘专业标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且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6)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TY2023WB--GK111-2土地评估业务外包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名称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2

土地评估

集团公司的铁路用地资产处置事项涉及的土地评估服务

1

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报价按收费标准表格内容逐项报价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有当地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备案函,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开展评估工作。

(6)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TY2023WB--GK111-3房地产评估业务外包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名称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3

房地产评估

集团公司的铁路用地资产处置事项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服务

1

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报价按收费标准表格内容逐项报价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具有当地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备案函,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开展评估工作。

(6)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6 日至2023年 5 月 12 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如参加开标会议,参会人员的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非授权人不得参与现场开标。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 5 月 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陶文博

电话:0991-7950755

代理机构联系人: 高媛媛

电 话:0991-7876197

开户单位: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 2023 年 5 月 6 日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