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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05 15:51 浏览次数:65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5-10 15:51
  • 地区:江西 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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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详情介绍
索 引 号:
B00400-2023-5665441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江西纬景15GWh锌铁液流电池生产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宁都县工业园南区,宁都大道西侧,外环路北侧,东经115°58'16.919",北纬26°23'20.701"。该项目属新建项目,为标准厂房—涉及环境敏感区,总投资18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5084.4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81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8380.78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为标准厂房、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实施,分四期建设。该项目属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和“三线一单”的要求。

二、根据环保措施所行,建设项目可行的《报告表》,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场地的暴雨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验废水

(1) 施工废水

项目不设混凝土搅拌站,涉及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场区清洁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SS,pH 值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油污。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外排。

(2) 施工场地的暴雨地表径流

施工期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其地表径流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等。在施工场地和路段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或混凝土养护,禁止乱排。

(3) 施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250mg/L、氨氮:20mgL,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4) 管道试验废水

本工程配套建设排水管道,排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道铺设过程需要进行 清洗、试压将产生一定的废水。检查管道接口、配 件等处有无漏水、损坏现象;有漏水、损坏现象时及时停止试压,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试压。清洗、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不含有害物质,经沉淀处 理后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抽尘,不外排。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当按照《江 西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 赣 州 市 生 态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2018-2020 年)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393-2007) 的要求进 行施工,施工期采取的具体措施要求如下:

①施工场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 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地基开挖 、桩基施 工、渣土运输等施工阶段 ,采取洒水、覆盖、冲洗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四周 建设喷淋设施,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红黄绿”监督管理制度,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网管理。

②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 系统,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保持工 况良好,采取遮盖 、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压尘 ,减少运输扬尘。

③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尽量实施建材料统一堆放管理,采取 密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苦盖,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防止包装袋破裂。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

④严格按照赣州市及宁都县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理,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

⑤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⑥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⑦居民集中区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彩钢板围护,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 .5m,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其边界应设 1.5 米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其余设置 1.8 米以上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 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设置警示牌。

⑧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⑨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 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a ) 覆盖防尘布、防尘网;b) 定期喷洒抑尘 剂;c ) 定期喷水压尘;d) 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⑩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 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及时清扫冲洗。

11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蓬布 遮盖严实。蓬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 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12大、中型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各工地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3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 米范围内。

14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进行搅拌。

(2)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的动力燃料多为柴油,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CO 、THC 、NOx 、SO2 、烟尘等,该类大气污染物属于分散的点源排放,排放量由使 用车辆、机械和设备的性能、数量以及作业率决定。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日常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施工前设计好交通疏导,应有详细的交通疏导计划;加强机械的检修与维修;大力使用清洁汽油、柴油,推行各类尾气净化装置,对以柴油为动力的施工设备加装主动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会因施工地点的不同而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不采取措施,施工期间其施工场界的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标准要求,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1) 在项 目边界设置围墙将施工区域与外界隔开,以减少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2)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不得违反“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 7 时至 12 时,14 时至 22 时”的规定。因 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同意、取得附近居民的谅解,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建设单位应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 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用低噪声的钻孔灌注桩代替冲击式或振动式打桩等,皮带机机头等机械应安装消声器;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本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避免混凝土现场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4) 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建议出入口设置在项 目 的东侧,尽量避开居民点,减少交通堵塞。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及经过各敏感点时,严禁鸣笛,限速行驶,减少运输车辆行走时产生的汽车噪声,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 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减少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土石弃方。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这些弃料如不及时妥善地处置,或者乱倒乱放在路边,妨碍交通、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有些车辆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撒漏泥土,污染街道与公路,影响市容与交通。尤其在雨季,垃圾的无组织排放和堆存造成淋滤液的二次污染,影响周围环境质量。

为减少弃土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将施工建筑垃圾运到政府指定地方进行倾倒。

②施工期间有部分施工建筑垃圾如废砖、废钢铁、碎玻璃等。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处理,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与建筑废弃物混合排放。

③遵守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根据规定,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保持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2)、生活垃圾

项目在施工期间建立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

(3)、土石弃方

项目土方主要来自桩基础和场地平整,临时堆放在项目四期临时堆土场,弃土用 于施工场地平整,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及平整,部分土方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剩余弃方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手续,获得批准后将施工建筑垃圾运到政府指定地方进行倾倒。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临时占地生态保护措施

①项目设置一处临时堆土场,堆场临时存放的表土周边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堆放时间不超过半年,及时回填和用于绿化,多余弃土及时转运,同时堆放应采取阶梯堆放,保证堆体稳定,不发生溃坝风险,可减少因 大风天气或雨季吹蚀或冲刷而引起的扬尘等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及时复绿,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项 目区同类土地植被覆盖率,植被类型 要与原有类型相似,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不得使用外来有害植物物种进行表土场植被恢复。

②项目设置一处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在施工结束后采取场地平整并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后,将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③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严格的审查,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④施工期临时设施尽量选取在征地范围内,沿线植被恢复采用当地物种,若涉及破坏耕地,耕地恢复要和破坏前质量相当。

⑤施工结束后对所有临时占地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 (硬化地表、清除及施工废弃物的清理) 和生物措施 (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损失的植被在工程竣工后 2~3年内可基本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逐渐减缓。

⑥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挖填平衡,禁止在开挖和运输渣料时乱堆乱放;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场地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植被。

⑦施工期加强管理,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行驶。

⑧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长时间未施工项目场地区域进行复绿等水土保持措施。

(2)、永久占地生态保护措施

①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进行道路边坡、道路两侧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绿化植物以适合于当地生长的植物为主。

②路堤边坡防护措施

当边坡高度小于3m时,采取人工植草、三维网植草或液力喷播植草方式防护;当边坡高度大于 3m 时,采取拱型骨架植草等防护方案。草种应选用适 于当地生长、根系发达、固土作用强的草种,最好为草、灌混植。

③路堑边坡防护

土质边坡采用拱型骨架植草方式防护,石质边坡采用挡土墙、护面墙或喷混植草进行防护。

④非永久占地生态保护措施

道路硬化之外的空地植草种树,地面不露裸土。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阶段应按照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对不同区域新增水土流失部位进 行对位治理,建立起工程防治措施、植物防治措施与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 措施体系,有效防止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

规范施工,施工期应尽量减轻对地上植被的破坏,施工期临时设施及施工场地选取在征地范围内。

路基开挖施工期间,容易产生扬尘,为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拟采取洒水措施。 施工过程中挖土全部采取挡护、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并进 行人工种草、种树恢复植被。同时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沉砂池截留土壤。

路基施工应紧跟开挖、填筑工序,边开挖、填筑边防护,缩短施工作业面暴露的 时间;紧跟绿化植草,路堑开挖后尽快选用根系发达、适应性强的多年生草种及时植草;路基土石方工程尽量安排在非雨季施工,开挖或填筑的路基土质边坡均进行水泥砂浆砌片石带截水槽拱形骨架护坡,并对坡面采用斜铺固土网垫加种沙棘、沙柳等防 护措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6、施工期对社会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由于施工车辆的频繁进出,可能使施工区附近交通受到干扰,造成部分城镇道路交通堵塞、拥挤,这将给附近居民的出行、工作、生活带来影响及不便。建设单位协同当地交通部门对区域交通加以管理,合理分流,减少交通干扰。同时,本项目施工期间需要雇用大量施工人员,并购买大量施工材料,对社会经济起者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超过5年后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请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你公司应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报告表》及批复送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



宁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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