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对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一批报废车辆转让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询价标的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一批报废车辆转让项目(转让车辆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二、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2023年5月11日起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长不超过4个周期。
三、询价保证金:2000元;
询价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提交报价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交报价资料包括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关内容)、报废汽车回收资质证明、报价单、询价承诺书。
四、询价相关事宜:
1、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需按照准能选煤厂、准能设备维修中心、准能炸药厂、准能生产服务中心、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所属车辆分别报价。
3、本次车辆转让后,受让方需对回收车辆出具车辆回收手续,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正式公告为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中,最高报价者在中心发布正式公告后,需通过E交易电子平台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最高报价者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在其通过正式挂牌公告资格审核并按照正式公告约定全额交纳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回,如最高报价者未参与本项目正式公告报名,中心将全额扣除其询价保证金;其余非最高报价者所交询价保证金在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回。
5、项目正式挂牌后,经E交易电子平台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参与后续竞价。
6、标的存放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院内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厂区院内,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7、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经正式挂牌后,通过竞价程序成为最终受让方,则给予交易服务费五折的优惠。
8、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在后续竞价活动中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履行后续义务的,在2年内不得参与中心组织的任何交易、采购项目。
9、询价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委托方:董经理 15149688140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王经理 18586095913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5日
附件:询价承诺书.doc
附件:拟处置车辆明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