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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5 10:20 浏览次数:78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5-11 10:20
  • 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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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2023年05月0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5 09:4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万件遮阳伞生产线迁建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北路289号

宁波亿泽日用品有限公司

宁波亿泽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现厂房租用位于宁波市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鄞州区瞻岐镇)的宁波新伟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总用地面积4060m2,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2179m2,主要从事遮阳伞的生产制造,涉及机械加工、布料裁剪、前处理(硅烷化)、喷塑固化等工艺,2018年4月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宁波亿泽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件遮阳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现有项目”),2018年7月24日通过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鄞环建﹝2018﹞115号),并于2019年7月3日通过自主验收,形成年产15万件遮阳伞的生产规模。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决定投资480万元,将现有项目整体搬迁至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北路289号的永强户外用品(宁波)有限公司的2号和3号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40500 m2,同时增购一条自动前处理线和一条自动喷塑流水线以及配套的机械加工设备,迁扩建后可形成年产30万件遮阳伞项目的生产规模。

无

1、废气治理 喷塑粉尘:全封闭喷塑流水线,经内部大旋风装置和过滤器塑粉回收系统处理后可回用,不外排。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8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化废气:经烘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和表6的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道固化废气一并经相应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控制值要求。 2、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1座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 844-2011)中二级标准的相应浓度限值。 3、噪声治理 为使厂区四侧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班制。 2)加强生产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因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治理 1)金属边角料、废布料、包装废料等外售回收处理。 2)废活性炭、污泥、槽渣、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1、废气治理 喷塑粉尘:全封闭喷塑流水线,经内部大旋风装置和过滤器塑粉回收系统处理后可回用,不外排。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8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化废气:经烘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和表6的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道固化废气一并经相应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控制值要求。 2、废水治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1座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 844-2011)中二级标准的相应浓度限值。 3、噪声治理 为使厂区四侧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班制。 2)加强生产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因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治理 1)金属边角料、废布料、包装废料等外售回收处理。 2)废活性炭、污泥、槽渣、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年产3亿个通信调谐螺杆、5000万个新能源电池极柱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牡牛工业园区2幢

宁波乾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乾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诚”)成立于2016年4月,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牡牛工业园区内,主要经营通信调谐螺杆及新能源电池极柱的生产和销售。 本项目租用牡牛工业园区2幢,租用建筑面积3330㎡,位于园区南部。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现有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仅切割组装的”,应编制环评登记表。2019年2月,企业完成《通信滤波器金属配件加工制造》登记表的填报,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1933021200000207。目前,企业主要产品规模为年产2亿个通信调谐螺杆,年产值3000万元。 现由于市场需求日益增大,企业拟投资800万元,实施年产3亿个通信调谐螺杆、5000万个新能源电池极柱生产线技改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208-330212-07-02-757188)。本项目具体内容为: (1)扩大通信调谐螺杆的产能,年产能由原来的2亿个增加至3亿个; (2)新增新能源电池极柱的产能,并新增相应的配套设备; (3)增加除油清洗工序,并配备废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产品清洗废水; (4)设立废气排气管道,使冷镦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3亿个通信调谐螺杆、5000万个新能源电池极柱的生产能力。

无

1、废气防治措施 冷镦废气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除油清洗废气在加强车间通风基础上无组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牡牛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纳管,最终经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防治措施 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包装桶收集暂存后由供应商回收;滤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工作区域,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5、其他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及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废气防治措施 冷镦废气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除油清洗废气在加强车间通风基础上无组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牡牛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纳管,最终经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防治措施 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包装桶收集暂存后由供应商回收;滤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工作区域,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5、其他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及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5日)

﹒ 公示时间:2023-05-05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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