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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金钢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65号)

发布时间:2023-05-04 16:27 浏览次数:139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5-07 16:27
  • 地区:广西 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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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防城港金钢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65号)
2023-04-27 16:05

广西防城港金钢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防城港金钢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废钢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3-450602-04-01-701430),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8度22分50.840秒,21度39分43.804秒。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生产车间约6000平方米,厂地硬化面积约15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用房1000平方米,主要废钢加工设备有大型废钢压块打包机、全自动金属剪切机、抓钢机等,及其他辅助设备20余套,具备年加工高洁净度、高密度废钢50万吨以上能力。项目共设4条生产线,2条废钢铁压包生产线,年压块打包废钢量30万吨;2条废钢铁剪断生产线,年剪切废钢量20万吨;项目年加工废钢铁50万吨。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1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8%。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仓库采取封闭厂房,地面硬化,卸料过程采用洒水降尘;剪切过程产生粉尘,在液压剪切处加装雾化喷淋。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压块打包机、液压龙门剪、磁选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分拣出来的渣土、废塑料、废铜、铝等有色金属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和含油抹布。项目收集的废钢在卸料和分拣时会产生渣土等非金属夹杂物,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原料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定期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废铜、废铝等有色金属夹带物,定期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日常维修及保养产生少量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已列入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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