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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恒通钟表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04 15:03 浏览次数:114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5-07 15:03
  • 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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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恒通钟表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详情介绍
受理号(号) 20230007901
项目名称 东莞市恒通钟表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3栋702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恒通钟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绿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迁改扩建前,东莞市恒通钟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黄江镇刁朗金朗六街3号1栋301室(北纬22°56′40.07″,东经114°02′00.27″),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不锈钢表壳、五金配件的生产,年生产不锈钢表壳100万件/年、五金配件30万件/年。 现因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东莞市恒通钟表有限公司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3栋702室(中心坐标:北纬22°56′49.576″,东经114°01′30.575″),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地址:项目从“广东省黄江镇刁朗金朗六街3号1栋301室”搬迁到“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3栋702室”。 (2)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项目迁改扩建前,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项目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为1190m2,建筑面积为1190m2。 (3)总投资:项目迁改扩建前总投资为150万元,迁改扩建后总投资为500万元。 (4)产品方案:项目迁改扩建前年生产不锈钢表壳100万件/年、五金配件30万件/年,迁改扩建后年加工生产不锈钢表壳140万件/年。 (5)生产工艺:项目迁改扩建后不锈钢表壳生产工艺增加超声波清洗工艺,取消五金配件的生产。具体见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表、生产设备表。 迁改扩建后,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3栋702室,占地面积1190 m2,建筑面积1190 m2,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不锈钢表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不锈钢表壳140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打磨工序:项目使用打砂机、砂带机对工件表面进行打磨加工,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抛光工序:项目使用抛光除尘一体机对工件进行抛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喷砂工序:项目依据需求使用喷砂机对工件进行喷砂加工,该工序会产生少量喷砂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打标工序:项目依据需求使用镭射机对工件进行镭射打上标识,该工序会产生少量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处理设施恶臭: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废水处理设施至生产车间边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拟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池体进行加盖处理,同时通过自然扩散,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 95%的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和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和抛光工序水喷淋装置用水,剩余5%浓水回流到调节池重新进行调节处理,不外排试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捞渣,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洁废水,可直接排放,项目拟用于厕所冲洗用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噪声:对于生产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后,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预计噪声对周边影响微小。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中转物、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中转物(废切削液空桶、机油空桶)交生产商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捞渣、钢材边角料和碎屑、次品、废包装材料、废钢珠、收集的粉尘、污泥、废活性炭滤芯、废RO膜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含切削液的钢材边角料和碎屑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3-05-04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3391131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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