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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时昶水工机械生产基地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13:42 浏览次数:87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5-07 13:42
  • 地区:甘肃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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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时昶水工机械生产基地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详情介绍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时昶水工机械生产基地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13:3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时昶水工机械生产基地、欧冶链金(甘肃)再生钢铁原料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时昶水工机械生产基地

甘肃省兰州新区疏勒河街554号

兰州时昶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甘肃方圆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用地约40亩,主要建设包括水工金属结构车间、机加工车间、测控一体化闸门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生活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成品堆场、配电室、门卫等辅助设施。总投资7062.71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切割工艺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在生产车间焊接工位安置集气设备,烟尘通过集气桶进入收集器,最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钢材加热处理时烟尘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罩的收集后由烟尘净化器的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刷漆量较小,在通风的区域进行刷漆,无组织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污染因子经自然扩散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废水:生活废水通过项目厂区设置1座10m3的化粪池,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焊渣、废钢丸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应设置专门容器或场地进行暂存,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2

欧冶链金(甘肃)再生钢铁原料循环利用项目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

欧冶链金(甘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甘肃信佳环保公司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10亩,主要新建加工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购置剪切机、打包机、起重设备、抓

机、电子汽车衡等设备;配套厂区道路、绿化、供水、供电、环保、安全等公辅设施;年回收、加工处理

30万吨废钢铁。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产品生产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塑料、木块、纤维和废钢碎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废油抹布和含油手套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拉运处理,废油桶以及废液压油作为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8259895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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