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林州市三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5550132(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林州市环保大厦1806室
邮 编:45655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3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林州市东岗镇石墨炭素产业园区 |
林州市三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林州市恒鑫电炭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及厂房,新上全自动氮气保护双推板电阻炉、粗粉碎系统、机械磨粉碎系统、振动筛、整型机、缓冲料仓、制氮系统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煅后石油焦—粗碎—细碎—筛分—整形除磁一装料一炭化一出料包装。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废气:对制粉工序废气采取密闭集气袋式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装料废气经密闭集气后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碳化废气采取密闭集气经水喷淋除尘和二级静电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出料包装废气采取密闭集气经滤芯除尘和袋式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设备冷却水经凉水塔和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对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对产生的废包装袋、报废匣钵、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对废矿物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收集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