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 ||
| 项目编号 | QY202304HN2075 | 挂牌价格(万元) | ¥ 1 |
| 首次登载报刊 | 点击次数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0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5-16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工具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0.5 |
项目名称 |
琼AYP159车公开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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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304HN207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6日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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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排气量 |
表征 里程 (万公里) |
初次登记日期 |
变速器形 式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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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AYP159 |
指南者1J4NF5FB |
2.4L |
10.69 |
2014.6.30 |
自动 |
1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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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1、该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证。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交强险至2023年7月30日;商业保险至2023年7月30日。 2、该车前引擎盖有更换过,右前翼子板支架有碰撞修复,右前大梁头有修复痕迹;发动机发现有漏油现象;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未见有明显缺件;可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启动时未见有明显异响声;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油底壳有渗漏,减震器有渗漏,事故车五级。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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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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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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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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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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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省图片社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1005573738918 注册地:海南海口市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社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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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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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决 策文件 |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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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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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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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具体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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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委托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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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罚款及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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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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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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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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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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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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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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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车辆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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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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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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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琼AYP159 |
5月4日9:00 |
5月17日9:00 |
2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车辆转让合同范本.doc 产权受让申请表(实物资产类).doc 网络竞价须知(车辆).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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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30 刘女士 65237542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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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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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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