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废铁质油桶压块自行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废铁质油桶压块自行利用项目
地点:港大路东侧,黄海路南侧,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维杰
联系电话:17732505830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pdf163.8 KB,
附件2:验收报告表.pdf2.9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