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中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废铁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中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废铁钢建设项目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工业园区月华路
地理坐标为:E:115°18'12.061",N:27°33'33.245"
建设单位:江西中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峡江县城南工业园购置了标准生产厂房作为废钢的加工厂房,主要在车间内设置剪切区、打包压块区等区域;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5万元,占总投资的0.0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等。项目劳动定员为20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产车间实行间断工作制,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良旭
联系电话:183595290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报告-江西中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废铁钢建设项目.pdf4.0 MB,
附件2:验收专家组意见.pdf2.1 MB,
附件3:其他事项说明.pdf171.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