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水利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索 引 号: 001/2023-02703
- 公开责任部门: 慈利县水利局
- 公开日期: 2023-04-27
- 发 布 文 号:
- 公开目录: 水利信息
- 访 问 量:
S322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
慈水许〔2023〕9号
慈利县水利局
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县永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4月26日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括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项目位于慈利县零阳街道仁和村14组(坐标:东经111.102404度,北纬29.26717度),属县工业园范围。项目占地面积15051.55平方米,土石方挖方总量为4500方,填方总量4500方,无弃方,无借方,总投资3500.00万元。工程于2022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工程建设期1年。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基本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1公顷。
2.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3%。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5.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方案。
6.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40.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51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 三同时 制度;
2.按该《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3.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该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5.在投产使用和竣工验收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按照规定向我局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
慈利县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
- 一审:罗玉叶
- 二审:甄明武
- 三审:毛常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