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业务员授权(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联系方式);
3.报价单及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4.提供完整资料纸质版一份。
5.中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布后三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伍仟圆),待主机回收处理完成后予以无息返还,如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完成回收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开标结果顺位重新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开标结果顺位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布。
6.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一个星期内完成合同签订及报废空调回收处理工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下午17:00。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00整前在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泉州市丰泽街700号)5号楼一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9日上午9:01在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泉州市丰泽街700号)5号楼一楼会议室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六、联系人:小江 联系电话:0595-22288872
监督电话:0595-28006566(监察室)。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