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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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郴州市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标的 |
郴州市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处置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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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本次拍卖共1个标的: 标的1:湘L0JK66,品牌型号:尼桑牌ZN6453WAG3,车架号:LJNMEWAG79NO16837,发动机号:974440Y,登记时间:2009年7月20日,行驶里程数14.56万公里,车辆年审/违章状态:有1条违法未处理,罚款100元,评估价值: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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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点 |
郴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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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时间 |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刘经理1330735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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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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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
|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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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5月12日15点00分)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叫价以不低于起拍价方能生效。 3、本次标的拍卖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全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交款后3天内完成货物交割,逾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仓储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未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款项,或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6、该批拍卖车辆必须转过户,其转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拍卖方协助办理。车辆过户前所欠缴的一切费用及过户手续中规定应由原车辆产权人及买受人缴纳的一切税费(含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违章罚款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自行查询,一经应价则视为了解其违章情况,并自愿承担违章处罚。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事故均由本人自行负责承担。若车辆出现无法过户的客观情况,经评估公司核实,委托方同意后可申请退车,但拍卖佣金及自行维修的费用本公司一律不负责,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7、受让方(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转过户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提交过户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后,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车辆转过户手续限定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转过户完毕,否则,本公司将自逾期之日起按标的物成交价每日5‰计收违约金。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9、竞拍人须于2023年5月12日15点30分至16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69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控新冠疫情,每个号牌竞买方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竞买方必须戴口罩,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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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场拍卖共1个标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2日 15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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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提交过户凭证后方可退还;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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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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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5月12日16点0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69室)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 四、收费说明 |
| 1、受让方(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全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最终成交价的5%计算收取。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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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织 方 |
郴州市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13786518820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信立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07351948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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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督 方 |
郴州市北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2262933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 服务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2369232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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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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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立隆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 《标的清单》 | |||||||||||||||||||
| 标的编号 | 车牌号 | 机动车 所有人 |
品牌型号 | 车型 | 座位/排 整备质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登记日期 购置时间 |
出厂日期 | 年检有效期 | 保险有效期 | 车辆年审/ 违章状态 |
表显公 里数 (万公 里) |
颜色 | 燃料 种类 |
使用 性质 |
资料收 集情况 |
账面原值 (元) |
起拍价 (元) |
| 标的1 | 湘LOJK66 | 郴州市 北湖区 疾病预 防控制 中心 |
尼桑牌 ZN6453WAG3 |
小型普通客车 | 5/2388ml1815Kg | LJNMEWAG79NO16837 | 974440Y | 2009.7.20 | 2009.6.1 | 2023.7.31 | 2023.8.5(含商业险) | 有1条违法未处理,罚款100元 | 14.56 | 灰色 | 汽油 | 非营 运 |
资料齐全 | 178800 | 10000 |
| 文档附件: |
| 郴州市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处置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090号)相关附件.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