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4月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0-5678516
通讯地址: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北门武安市民服务中心
邮 编:056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武安市恒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钢加工循环利用基地项目 |
武安市恒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武安市阳邑镇北华村东 |
武审投[2023]26号 |
2023年4月25日 |
武安市恒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
武安市恒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武安市阳邑镇北华村东 |
武审投[2023]27号 |
2023年4月25日 |
武审投【2023】26号武安市恒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钢加工循环利用基地项目.doc
武审投【2023】27号武安市恒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