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底市城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送的《娄底市城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8311722
传 真:0738-8311722
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娄底市城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集云村 |
| 建设单位 |
娄底市城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欣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为了充分利用各种废钢铁资源,并使之能适用于炼钢过程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必须有效地对各种废钢进行加工处理。厂区位置发生变更,生产规模变更为年加工60万吨废钢,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生产规模发生变化及重新选址的,属于重大变动项目,需重新报批。为此,娄底市城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在杉山油库(闲置)场地建设年加工60万吨废钢项目,总占地面积53698m2,总建筑面积34106m2,添置金属打包机、龙门剪、抓钢机、双梁双钩桥式起重机、切粒机、叉车、铲车等设备,同时配备环保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影响分析:施工期的主要废水有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降雨时节产生的雨污水。做好施工期排水工程,设置临时性的沉砂池,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周边绿化、项目施工等,暴雨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作除尘。 (2)废气影响分析: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为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及装修废气。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用篷布遮盖,设置洗车平台,物料处四周设置挡风墙等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扬尘污染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3)噪声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时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控,且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影响分析:生活垃圾存放在场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营运期: (1)废水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用水。初期雨水通过设置撇洪沟和切换阀,厂内设置初期雨水集水沟,将厂内初期雨水导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切割工序会产生切割粉尘,通过封闭厂房、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2.0mg/m3的排放标准要求后高于楼顶排放。因此,项目完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定期维修和保养设备,增设绿化带,加强出入车辆管理,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厂界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2类标准,因此,项目完成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