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3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坤盛源新型材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山西坤盛源新型材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清环审批[2022]09号
审批时间:2022年6月23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环审批[2021] 09号
关于山西坤盛源新型材料建设工程项目的
批复意见
山西坤盛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坤盛源新型材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清徐经济开发区梗阳大街(国道G307)北侧,规划都小路东侧;项目总占地面积75800m2(约113.7亩),总建筑面积48685m2,属已关闭的太原市庆成易威镁业有限公司原有厂址。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新建年产90万立方米商砼线,配套240搅拌站2套;50万吨/年水泥稳定土生产线1条、WDB800搅拌设备一套;并配套相应附属设备和除尘设备、废水回收再利用设施、全封闭原料库房;二期工程新建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SLB4000-5型搅拌设备1套及配套的附属设备;三期工程新建年产300mm-3600mm排水管20万米/年,30万平方米/年装配式构件,10000座/年预制井,2亿块透水砖,配套设备包括:小芯模升芯制管机一套,HZN75搅拌机4套; 300mm-1200mm全自动变径滚焊机;双工位芯模振动制管机2套;360 全自动变径滚焊机,全自动制砖机1套及配套附属设备,同时建设办公楼、宿舍、食堂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5711.21万元,环保投资238万元,符合产业政策,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7-140198-89-05-783360,于2022年5月26日出具关于对山西坤盛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万立方米商砼、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士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经研究,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 2007)和并环发[2010]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规定的 6个100% ,即: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土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水雾降尘,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定时洒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切实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强化无组织管控,建设全封闭原料库。一期工程(水稳、商砼)1# 骨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安装覆盖整个堆场的喷淋装置,设置装卸车雾炮;水泥筒仓(7个)、粉煤灰筒仓(4个)顶部分别设1台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处理后经离地高度2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每一个骨料料斗入口上方分别设三面封闭的侧吸式集气罩,在骨料料斗前面地下设压力传感器,感应器感应车辆的驶入与驶出,从而控制对应料斗上方的抽风口开关阀,骨料斗底部给料器落料点设抽气口,输送皮带封闭,皮带跌落点设抽气口,收集后粉尘在引风机作用下经管道抽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共3台),处理后经离地高度20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每条生产线搅拌机密闭设置,顶部设抽尘管,收集后粉尘抽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各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重点地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二期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矿粉筒仓顶部设1台脉冲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旧沥青混凝土破碎工序破碎机上料口处设罩口直径为1.3m的圆形集气罩,收集后粉尘经管道抽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骨料料仓料斗入口上方设三面封闭的侧吸式集气罩,在骨料料仓前面地下设压力传感器,感应器感应车辆的驶入与驶出,从而控制对应料斗上方的抽风口开关阀,骨料斗底部给料器落料点设抽气口,输送皮带封闭,皮带跌落点设抽气口,收集后粉尘在引风机作用下经管道抽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离地高度20m排气筒达标排放。骨料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装置采取低氮措施,燃气直接加热骨料,烟气随骨料粉尘和筛分系统的废气一并处理,配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产生的烟气经一台电捕焦油器捕集;废旧沥青混凝土烘干产生的废气经1台重力除尘器处理,经预处理的沥青储罐废气、废旧沥青混凝土烘干废气与搅拌、卸料、装车过程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烘干机燃烧器进行燃烧,燃烧后废气与烘干、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离地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并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器产生的烟气进入烘干筒,烘干、提升、筛分产生的烟(粉)尘、SO2和NOx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给原料沥青加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烟尘、SO2排放浓度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1929-2019)燃然气锅炉的标准限值要求; 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中30mg/m3限值要求。
4、三期工程(透水砖、排水管、预制构件)2#骨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安装覆盖整个堆场的喷淋装置,设置装卸车雾炮;筒仓(6个)顶部分别设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收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骨料料斗入口上方分别设三面封闭的侧吸式集气罩,骨料给料、计量皮带秤、皮带机全封闭设置,跌落处设抽气口,在骨料料斗前面地下设压力传感器,感应器感应车辆的驶入与驶出,从而控制对应料斗上方的抽风口开关阀,骨料斗底部给料器落料点设抽气口,输送皮带封闭,皮带跌落点设抽气口,收集后粉尘在引风机作用下经管道抽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共3台),处理后经离地高度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搅拌机(共4台)密闭设置,顶部设抽尘管,收集后粉尘抽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4台滚焊机焊接工位上方分别设4个顶吸式集气罩,烟尘收集后经过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1台6吨燃气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氨燃烧技术,废气达标排放。烟尘、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燃然气锅炉的标准限值要求; 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中30mg/m3限值要求。
5、严格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对原料运输、贮存、装卸、混合、转运、生产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安装视频监控和降尘缸等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全面实现 五到位、一封闭 ,打造行业标杆,提升企业形象。
6、本项目职工食堂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7、项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所有废水禁止外排。厂区东南角设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设备、地面及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分离+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设三级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食堂设隔油池,隔油池池底及池壁进行防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洗漱废水、锅炉废水等排入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m3/d,处理工艺为A2/O+消毒。沥青罐区按标准防渗,周边设置高0.3米的防渗围堰。
8、项目建成后噪声污染源主要有搅拌机、皮带机、螺旋输送机、提升机、烘干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9、项目除尘设备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废钢筋边角料、焊渣分类收集暂存于废料库,定期外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贮存要求,在车间设50m2危险废物暂存库,废脱模剂桶、废导热油、废液压油按要求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按环评规定采取防渗措施,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同时按危废管理规定建立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收集于指定垃圾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单位已编制区域削减方案,我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粉尘6.001t/a,烟尘0.57t/a,二氧化硫0.758t/a,氮氧化物1.769t/a,沥青烟0.101t/a,苯并芘1.52 10-6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选址可行,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生产前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
五、本项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属于临时工程,待园区基础建设完成后企业承诺拆除搬迁,保留其他工程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开发区规划转型发展。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清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