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乐清市南塘镇排涝(卡口阻水排涝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南塘镇乐清湾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718 |
| 建设单位 |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郑银 |
| 联系人 | 连振才 | 联系电话 | 158****5500 |
| 项目投资(万元) | 4177.27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0-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水闸3座(南浦西水闸、南浦南水闸、外塘河节制闸)。其中南浦西闸、外塘河节制闸规模为3孔*3m,南浦南闸规模为3孔*5m。水闸在平面布置自上而下主要包括:上游护底段、闸室段、下游护底段三部分组成。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①在作业场地边界位置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②对施工期间土方作业产生的废气及车辆运输经过的路面定时用洒水车洒水抑尘;③易起尘的废弃土应加盖篷布和及时清运;④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治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⑤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⑥加强燃油设备维护,保持设备完好运行;⑦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在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有序管理施工作业情况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工期。运营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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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接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水。运营期:无。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部分施工废水经格栅、隔油池、沉淀池等环节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进入污雨水管网。 其他措施: 施工期部分施工废水回用至砼加工系统或用于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洒水。 运营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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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环保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无。施工弃渣其他措施:施工期:①在施工场地设置废弃土方临时堆放区域,集中临时堆砌;在堆放区域周围设置拦挡,注意堆置高度以免影响道路通畅;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固废不得堆放在河道附近,临时堆放处应设遮雨棚,防止雨水冲刷入水体。③开挖现场土方进行回填、回用,减少土石方弃渣数量的产生。④及时清理开挖地表产生的临时土方弃渣,妥善外运,外运过程中避免土方掉落破坏路面,对交通产生影响;⑤无法回用的施工弃渣分类后运至指定地点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不外排。运营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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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施工期:①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②采用隔震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降噪,并避免夜间作业;运营期:无。其他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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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①避免雨天施工,防止泥沙受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尽量在枯水期施工,以减少原有环境的基础处理;②加强河道两岸的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绿化苗木和水源护岸林。③ 充分利用原有自然地形条件,使建筑物修筑在土质较好、较稳定的占地上,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调运;④工程建设所需填筑土方,尽量利用自身开挖土方,所需石方、石料全部从合法料场外购解决,避免自行开采料场所增加对土地植被的破坏及造成的水土流失。⑤临时堆土和成品材料集中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和裸露时间,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⑥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恢复土地利用,立即砌石护坡或草皮护坡,使扰动后的裸露地表及时覆盖,将可能增加的水土流失程度降到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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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银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银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303820000004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