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公安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普宁市公安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75626
(三)预算金额:10,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 |
普宁市公安局对固定资产清查核实,清理出一批破旧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总金额为1899682.14元,其中通用设备1413417.33元,专用设备430657.78元,家具类55607.03元。因使用年限较长,设备已严重老化或损坏,经多次维修仍不能继续使用或未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现已向普宁市财政局申请报废并已通过审批同意。需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方式对报废的资产进行评估。 | 1 | 宗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4月24日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杜睦 0663-2211134
采购单位:普宁市公安局
2023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