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49299/202304-00031 | ||
|---|---|---|---|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发布机构: | 固镇县人民政府 | ||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
| 名 称: | 《蚌埠飞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亮片冲件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3-04-24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蚌埠飞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亮片冲件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飞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亮片冲件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6075231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
| 项目名称 |
年处理5000吨亮片冲件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固镇县杨庙镇安杨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蚌埠飞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固镇县杨庙镇安杨路东侧,总投资 5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米,购置破碎机,加热罐,清洗罐,输送槽,脱水机,生物质锅炉,对亮片冲件料进行加工再利用,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5000吨亮片冲件料的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污染防治:破碎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应规范建设固废暂存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洗槽槽液、废碱渣、清洗污泥,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清洗区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设置150m3事故池,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在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