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经龙湾区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规划编制。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规划编制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通过对龙湾区(含温州湾新区,下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的调研,结合龙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提出可操作性措施,编制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5)。
二、有关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1.编制单位需长期从事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及相关领域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参加过区县以上产业发展(含经济社会发展类规划)相关规划的编制,根据相关成果数量、质量择优选聘。
2.有与提供本规划相适应的技术力量,申请单位应具有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技术层次择优选聘。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报名函(格式自拟) ;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资信。包括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三)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1张)送至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贸易市场科(材料封面上需注明“龙湾区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组织开展比选,择优确定编制服务单位。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三、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报名由我局贸易市场科、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张女士手机:13967722665 电话:0577-86960538;郑先生手机:13567731808 电话:0577-85858102)。规划编制费用按比选确定的单位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总价不超过15万元。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wps
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 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24日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经龙湾区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规划编制。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规划编制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通过对龙湾区(含温州湾新区,下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的调研,结合龙湾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提出可操作性措施,编制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5)。
二、有关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
1.编制单位需长期从事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及相关领域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参加过区县以上产业发展(含经济社会发展类规划)相关规划的编制,根据相关成果数量、质量择优选聘。
2.有与提供本规划相适应的技术力量,申请单位应具有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技术层次择优选聘。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报名函(格式自拟) ;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资信。包括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三)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1张)送至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贸易市场科(材料封面上需注明“龙湾区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组织开展比选,择优确定编制服务单位。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三、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报名由我局贸易市场科、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张女士手机:13967722665 电话:0577-86960538;郑先生手机:13567731808 电话:0577-85858102)。规划编制费用按比选确定的单位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总价不超过15万元。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wps
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 高新区(经开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