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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4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1)

发布时间:2023-04-23 13:36 浏览次数:117
  • 类别: 化工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4-26 13:36
  • 地区:浙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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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4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详情介绍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4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1)
时间: 2023-04-2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冶金核心件制造及再制造-2期扩产

普锐特冶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2518号6号厂房内

项目拟租赁美东工业村6#厂房中3跨生产车间5481平方米,办公楼500平方。新购买各类设备20余台(10台起重设备、6台数控机床、焊接设备、除尘设备、清洗设备等),设备投资约2500万元;形成新连铸辊350套、修复1000余套、量子电炉核心零部件手指/氧枪/刮刀等新制及维修150件和

结晶器、振动台20套及其他产品。

2023年4月30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art/2023/4/20/art_1229208555_58956972.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喷漆废气、漆雾粉尘及焊接烟尘的有组织排放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应标准;漆雾粉尘、焊接烟尘、机加工粉尘的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限值。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深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金属屑及边角料、原材料包装固废、焊渣、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及边角料、漆渣、喷淋废液、废冷却液及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及过滤棉袋、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长兴浩宇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化纤布900万米、家纺用品15万套建设项目

长兴浩宇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环丁纺织企业集聚区

长兴浩宇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环丁纺织企业集聚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72台、加弹机2台及其他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化纤布900万米、家纺用品15万套生产能力。

2023年4月30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art/2023/4/20/art_1229208555_58956972.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563-2022)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0米的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纤维粉尘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限值。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织造废水、清洗废水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区域内喷水织机企业,部分再依托总站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废综丝及废滤网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浮油、喷淋废液、废过滤棉、破损的加弹油剂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加弹油剂桶收集后由原料生产厂家回收用作原始用途;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长兴浩达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化纤布1600万米项目

长兴浩达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环丁纺织企业集聚区

长兴浩达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环丁纺织企业集聚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44台及其他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化纤布1600万米生产能力。

2023年4月30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art/2023/4/20/art_1229208555_58956972.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纤维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限值。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织造废水、清洗废水纳管至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再依托总站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县诚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废综丝和废滤网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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