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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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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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鸿顺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高端袜业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 |
诸暨市暨南街道淀荡畈村地块 |
诸暨鸿顺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182万元,形成年产1000万件高端袜业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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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热处理废气:通过在淬火油池上方及回火炉出烟口设置半密闭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磨簧粉尘:密闭式磨簧机产生的磨簧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29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喷丸粉尘:项目喷丸机为密闭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由清运单位清污外运至浣东再生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入浦阳江。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淬火炉、喷丸机)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热处理工序单独设间。(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2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金属角料及屑和次品、弹簧钢丝角料和屑及次品、磨簧粉尘收尘、喷丸粉尘收尘(含废钢丸)和废砂轮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2)废乳化液、废油和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经密封桶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油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和封闭式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做好固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和封闭式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做好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工作;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池、事故应急预案等。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期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诸暨鸿顺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环评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