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1根据公司需求,现对拉萨交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价值评估,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资产评估服务单位。 二、 比选范围 2.1地点:拉萨市; 2.2评估对象:对拉萨交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8台(注:27台柯斯达,1台金旅)开展车辆价值评估; 2.3工作内容:按照估价程序,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拉萨交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8台车辆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用于处置报废车辆事宜; 2.4工期:7个工作日,具体可根据业主要求。 2.5最高限价:2万元整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估价机构资质,在人员、设备及工程评估经验方面具备三年以上相应的评估能力; 3.3具有相关类似业绩; 3.4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6有大型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经验; 四、比选报名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柳梧新区通站路1号三楼。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胶装成册提交):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类似业绩,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证书。 五、中标方式 5.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方式,报名时需递交报价函,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鲜章。 5.2报价函格式及要求:(1)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报价函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无计费文件依据需提供报价依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报价函里还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类似业绩、拟投入人员及证书等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材料;(4)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单位名称、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5.3 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4月24日前与拉萨交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拉萨交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柳梧新区通站路1号(三楼) 联 系 人:旺 堆 13908988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