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鑫盛瑞废弃资源加工项目 |
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龙泰路13-5号 |
龙岩市鑫盛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澜球(龙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龙泰路13-5号,南侧为龙泰实业,其它侧为林地。项目外购废碎玻璃,配玻璃清洗机、色选机及相关的配套环保设施,经清洗、色选工艺,年产碎玻璃3.5万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完善车间废水收集沟,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原料、产品均应堆存于“防风、防雨、防渗’车间,并采取抑尘措施。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色选废玻璃、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
|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9(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