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庄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属材料销售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南燕川乡南燕川村杏叶沟北行100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500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庄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郝国英 |
| 联系人 | 郝国英 | 联系电话 | 135****5352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4-2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 其他采矿业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上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450平方米,办公室80平方米。设备:铲车、绞龙输送机、衡器、封包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年销售金属材料约3000吨。工艺流程:购进原料-晾晒-装袋-衡重-包装-成品。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放至化粪池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旧包装袋外卖至废旧物资回收站;生活垃圾倒入环保部门指定垃圾箱。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购买低噪声设备,种植花草、树木降低噪音。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种植花草、树木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
||
| 承诺:灵寿县庄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郝国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灵寿县庄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郝国英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1301260000004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