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废金属 » 关于扬州金洪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关于扬州金洪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0 09:04 浏览次数:110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4-24 09:04
  • 地区:江苏 扬州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关于扬州金洪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 详情介绍
索 引 号 11321027014456068Y-2023-085 体裁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拟批准公示
发布机构 邗江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4-19
名 称 关于扬州金洪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公开日期 2023-04-19
文 号 无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扬州金洪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

1、项目名称: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市北山工业园酒甸西路14号

3、建设单位:扬州金洪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在扬州市北山工业园酒甸西路14号征地150亩,建设特种车辆驾驶室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特种车辆驾驶室8万台的生产规模。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废气、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电泳废气、电泳后烘干废气、打胶废气、刮腻子废气、打磨粉尘、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喷漆后烘干废气、喷粉废气、喷粉后固化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危废库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电泳废气、电泳后烘干废气、喷粉后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1线打胶废气、刮腻子、打磨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喷漆后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2线打胶废气、刮腻子、打磨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喷漆后烘干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喷粉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5#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6#~9#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0#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泳线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电泳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水锅炉、粉尘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钢丸、脱脂槽渣、硅烷槽渣、废滤芯、漆渣、废砂纸、废RO膜、废润滑油、废乳化液、除尘器收尘、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废钢丸、废砂纸、废RO膜、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脱脂槽渣、硅烷槽渣、废滤芯、漆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892501 0514-87896760

传真:0514-87883594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