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丰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杭岗灌区(一、二站)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907.2 |
| 建设单位 | 长丰县水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杨进 |
| 联系人 | 张永钧 | 联系电话 | 132****011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427.4361 | 环保投资(万元) | 62.9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1-09-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拆除重建杭岗一站(包括一站进水池、泵房、出水管、出水池等,改造4台机组,32SA-19J离心泵,配Y450-10型280kw电机,总装机1120kw),新建杭岗一站、二站管理房;改造杭岗二站(新增2台机组,350S-16离心泵,配YE3- 280 S-4型75 kw电机,总装机150kw)。完善杭岗一、二站泵站运行监控、厂区道路等管理设施,绿化美化管理区环境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交通扬尘、施工粉尘和燃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采取加强施工道路管理和养护,及时清理场地路面渣土;晴天和大风天气及时洒水,土方工程尽可能采取湿法作业措施后通过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维修,发动机应在正常、良好状态下工作排放至扬尘污染小或无废气污染 其他措施: 洒水车由四轮拖拉机改造,人工控制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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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项目部均为租用现有楼房采取生活废水须经处理后措施后通过作为农家肥排放至不进入环境水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混凝土拌和、浇注等施工生产废水采取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用于洒水抑尘排放至施工生产废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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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弃土堆放在指定弃土区,堆放过程中注意控制了堆放高度,并采取建设挡拦等必要的防冲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生产废料,如废铁、废钢筋等,施工单位配有专人负责回收利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具有较大的分散性,且持续时间短。施工人员吃住主要依托当地的民居,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均依托当地的处理设施,统一送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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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 尽显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 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保待其良好的工况, 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施工现场整体远离居民点,施工过程噪声影响相对较小。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禁止了夜间和午间作业,通过限定施工作业时间,防治噪声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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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为维持区域内生态平衡,保护工程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对工程区内采取生态保护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中,取弃土综合考虑,填筑相互结合,以减少施工中弃土量,弃土指定地点堆放,分层夯实,及时种上树草,避免松散的弃土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形成的裸露土地及时覆土,弃土、填土结合填坑、修路。 工程现完工后,已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最大可能地恢复已被破坏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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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长丰县水务局 杨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长丰县水务局, 杨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401210000019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