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3-04-19 15:1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8753030
邮箱:345363942@qq.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17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
苏州科技城五台山路8号 |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正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购置高速精密冲床、定转子自动线、立柱型平面磨床、龙门型平面磨床、氩弧焊接改造激光焊、双头激光焊接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增产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170万台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冲压加工时产生的油雾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接入1套油雾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以80%计,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厂区内和厂界均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表3标准。本项目激光焊接时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接入防尘仓,经过滤网过滤/沉降处理,处理效率以90%计,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厂界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本项目在酒精擦拭工位上方设置了吸风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率可达90%以上,废气经抽风系统抽出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去除率可达90%以上),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速率为0.0188kg/h、排放浓度为5.769mg/m3,均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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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元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组装磷酸铁锂电池包1701万颗项目 |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大同路20号 |
苏州元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投资2条储能系统级别生产线、3条绿电交通Pack级别生产线,共计5条生产线,投产后组装磷酸铁锂电池包1701万颗/年。 |
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其中Pack系统生产的激光焊接机自带除尘装置)。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后外售或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报废产品暂存于危废仓库,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