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666H/2023-6185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 |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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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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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新程智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工业制冷设备技改项目 |
新昌县大市聚镇鳌峰路1-1号 |
浙江新程智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87415.22平方米,总投资70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台工业制冷设备。 |
无需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非甲烷总烃、漆雾颗粒、喷塑粉尘等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标后通过厂区总排口纳管,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固废:生产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