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涉及环嘉系公司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维权聘请律所谈判 采购公告 太钢不锈涉及环嘉系公司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维权聘请律所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 谈判 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太钢不锈涉及环嘉系公司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维权聘请律所 1.2 采购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4 采购项目概况: 2022年9月,太钢不锈接到太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通知,对涉及环嘉系的三个公司与太钢不锈的废钢购销业务进 行协查。2023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并税稽一局处(2023)3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2023年4月12日,国家税务 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并税稽一局处(2023)50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太钢不锈拟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1.5 采购方式: 谈判 采购。 1.6 本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在本项目(包括税务局已处理及未处理税务事项)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发出律师函、调查收集证据、提出法律意见、代理 行政复议、代理行政诉讼两审、代理再审全过程。 2.2 交货期: 自合同生效至项目交割。 2.3 交货地点: 山西太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或资质要求: 宝武集团合格供应商库内。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近3年内代理涉嫌虚开发票刑事案件、虚开发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提供合同详细列表及具体合同佐证。 (4)信誉要求: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主办合伙人、主办律师及其他人员,上述人员必须是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律师。其中主办合伙律师 必须为中国宝武集团入库律师。 请提供贵所简介及上述人员的简历,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资格证书及与本项目类似的本人曾参与相关 项目经验及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 (6)其他要求: 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华北专区)(https://bid.tisco.com.cn), 点击“我是投标人”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免费注册”进行平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 4.2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请于 2023-04-18 08:00至 2023-04-21 17:00,通过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 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本次采购,文件免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3-04-23 13:3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华北专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 置。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未上传至指定位置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制定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 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谈判的,采购人可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华北专区)(https://bid.tis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我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8.其他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 地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 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13734031123 平台技术服务咨询:400-928-0095




